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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第 70/2025 号法令落地:6 月起零售餐饮商户须用收银机开电子发票

越南第 70/2025 号法令自 2025 年 6 月 1 日生效,年营收满 10 亿越盾的零售、餐饮等商户须用连税局的收银机开电子发票。

在越南开店、做零售或餐饮的华人,2025 年 6 月起要特别留意一条新规:越南政府第 70/2025/ND-CP 号法令于 6 月 1 日生效,它修订补充了原来的第 123/2020 号法令,核心是把”收银机直连税务总局开电子发票”这件事,落到更多商户头上。

谁受影响?年营业额达到 10 亿越南盾(约 3.9 万美元)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,以及在商业中心、超市、零售(汽车除外)、餐饮、酒店、客运和各类个人服务行业经营的企业,都要使用与越南税务总局(GDT)实时联网的 POS 收银机开具电子发票。换句话说,开个中等规模的超市或餐馆,基本都进了这张网。

实操上有几个点要记住:电子发票要包含买方名称、地址、税号或身份证号、电话,以及商品名称、单价、数量、金额;按扣除法纳税的,还要分别列明不含税价、税率、税额和含税总额。好消息是,从收银机开出的电子发票不强制使用数字签名;但你得能把发票通过短信、邮件,或二维码、链接的形式发给顾客查看下载。

给过来人的建议:第一,先算清自己的年营收有没有过 10 亿越盾这条线,过了就别拖,尽快上合规收银。第二,选收银系统时务必确认能直连 GDT、自动上传发票数据,别买只会打小票的机器,可参考 https://www.misall.com 。第三,发票与税务申报的衔接最容易出错,越南的电子发票与报税细节建议提前摸清楚,可看 https://www.yunyafx.com/ 。早一步合规,既能避开罚款,也让账目更清楚。